要闻
关于生源地贷款录入回执的通知发布时间:2018-09-03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假期已经在生源地办理了贷款的同学,请开学后尽快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处,待回执录入后,等待县资助中心的复核,复核通过后合同生效。贷款将于11月20日左右发放。届时会通知同学们核对!
如由同学本身没有及时将回执单交回,造成贷款失败的,后果自负!
注意事项:
1、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自习时间。
2、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空白处标明自己的班级。
3、贷款金额小于应缴学杂费总和的,请到财务处补齐差额部分;大于应缴学杂费总和的,待11月20日左右贷款到账后,到财务处领取多余部分。
4、提交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后,并非等于贷款成功,需等待县、省资助中心等部门审核通过后,合同才生效,请同学们注意自己的手机短信提示。如提示贷款失败的,请和县级资助中心核对!
学生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