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学院2018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在院行政楼二楼西会议室召开,对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组长闫顺茂及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全体成员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三校区视频会议形式,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副组长杨志辉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由学工部(学生管理处、武装保卫处)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杨勇传达了晋财教[2017]334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和晋财教[2018]150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第二批)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给学院划拨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名额,并要求各系部严格按照学院奖助学金评比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为严格评审程序,加快评审工作,尽快把奖助学金发放到位,各系部要认真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班级特殊困难学生、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严禁向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发放奖助学金。
会上,大家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的名额分配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广泛讨论和研究,形成了一致意见。
闫顺茂院长做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学生利益放在第一位,公平、公正地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做好导向作用,切实把国家奖助学金资助到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身上;二是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和发放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三是要紧扣资助育人工作,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物质帮扶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机融合的育人长效机制;四是要大力开展资助宣传,努力把资助好政策宣讲到位、成效彰显到位、好故事传颂到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工作要留痕。
最后,杨志辉副院长做了总结讲话,要求各系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规定,要精准资助,严禁平均发放,轮流受助的现象发生;坚决杜绝向受助学生吃拿卡要,不触“高压线”,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