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新生调整专业的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发布时间:2012-09-13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关于新生调整专业的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保证新生报到入学稳妥有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和我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校新生实际情况,对新生调整专业作以下规定:‘

一:有关规定:

1、本文所指新生为:当年录取学生自规定的报到时间起至军训结束止。

2、学生在得到转专业批准之前,只能在原录取专业报到并参加有关活动。

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调整专业
1)、在拟转入专业领域有特殊爱好,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入学时,因学校录取工作原因造成现专业与本人志愿不符者;
3)、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4、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调整专业
1)、对口升学和自主招生的学生;
2)、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适合转入条件的学生;
3)、已经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学生;
4)、已经申请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5、学生转专业的受理部门为学生处。

二: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专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学生录取专业所在系部签署意见(确认所述理由及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转出);

3、拟转入专业所在系部以一定的形式考核该生学习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能力和学习基础,签署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

4、学生处审核签署意见

5、分管院长审核。

6.集中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7、集中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8、审批结果由学生处通知学生原所在系部,学生凭学生处出具的同意专业调整的批复到转入系部、专业报到。

9、受理新生转专业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军训结束前三天。

三、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以及我院关于调整专业的政策和规定,领会其精神,杜绝违规操作。

2.各系部由总支书记负责学生转专业事宜,负责人要把握总体原则:按规办事,维护稳定,减少调整,服务学生。转专业人数必须控制在本系部当年新生总数的百分之五以内。

3.新生录取所在系部对新生提出转专业的申请要慎重对待,要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前景,说明本专业的社会需求状况,引导学生正确决策专业选择,防止学生盲目转专业、多次转专业;尤其是对提出违规转专业的学生要耐心细致地作解释说明。

4.拟转入系部和专业的部门,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要严格把关,要考察其在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能力和学习基础,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该专业,还要考虑该专业的可接受能力。

5.各系部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尤其要精心设计专业教育,引导学生了解本专业的基本状况和特点,明了本专业的发展前景,增强对本专业的认同感,坚定学习本专业的信心。

6.各系部不得擅自批准学生转专业的要求。凡未经转专业审批程序批准的转专业行为一律无效,由此造成后果的由批准人负责,学校按工作事故追究其责任。

 

附: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0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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