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贷款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8-05-03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各系部、各班级:
2018年生源地贷款工作即将开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晋教助〔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本次贷款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借款毕业生毕业确认
2018届毕业生中有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在离校前在网上进行毕业确认,并将毕业确认申请表签字按手印后交至学生处,毕业确认具体流程请登录学校网站党委学工部“政策文件”页面查看。
二、在校生续贷申请注意事项
1、今年有意进行续贷申请的同学,必须在2018年7月10日前在网站上完成续贷申请,逾期后系统将关闭,无法进行审核。
2、续贷申请金额必须为学费加住宿费(最高4800),超额申请将被谢绝。
3、申请续贷的同学,在填写续贷声明时,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内容、字数等)填写,不达标的续贷声明在系统中无法通过审核。因续贷声明不合格被谢绝贷款的后果自负。
4、续贷申请成功的同学,请于7月15日后到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受理工作,并于开学后两周内,将县资助中心开具的贷款回执单交到学生处。如不按期交回,造成贷款失败,责任自负。
续贷申请具体流程,请登录学校网站党委学工部“政策文件”页面查看。
三、首次申请贷款的在校生
如有在校生首次进行助学贷款申请,需先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进行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成功后,必须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资助管理中心开具的贷款回执单交至学生。首次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的具体流程,请登录学校网站党委学工部“政策文件”页面查看。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