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学生处组织,按照各系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开展。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活动组织和典型评选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评选出本系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典型,学院最终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出5名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上报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并对入选者颁发证书,予以表彰。
二、 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院中职所有学生及高职享受国家资助(荣获国家奖、助学金、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及享受参军入伍学费补偿)的在校生。
三、 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四、 推荐名额
中职部推荐优秀学生2名,建工系推荐优秀学生3名,水利系推荐优秀学生2名,信息系推荐优秀学生2名,道桥系推荐优秀学生1名,测绘系推荐优秀学生1名,太原校区推荐优秀学生2名。
五、 材料报送
1.被推荐学生要统一填写《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2)。
2.各系部于5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学生处。
各系部要认真审查被推荐学生事迹及材料,确保真实确切,不得抄袭,不得弄虚作假。
学生处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