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后果发布时间:2011-04-11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摘录自《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1号)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财政部、教育部20086月)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1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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