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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制度发布时间:2015-08-11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学生请假制度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不参加教学、集会等活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分病假、公假、事假三种。

1.学生在校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和活动的,须持院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予准假。对于突发性疾病,可在就医后持有关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学生在放假期间若因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持当地乡级以上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2.因学院工作需要被指派办理公事者,应持院有关部门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予准假。

3.因事请假要申明理由;事假、病假均需写出请假条(学院印制的正式请假条),经批准后交班级、系部备案,未经批准者,应当参加正常上课或其他活动,不得缺席。

(三)开学后因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当提前向班主任说明情况,返校后持相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在校内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请假者,应当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说明情况,事后找班主任老师补办请假手续并由系部和学生处备案。

(四)学生在校外实习,因病应当向带队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基地);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队出走,确因事需离开者,要向带队老师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队。

(五)学生请假期满,应当按时销假,并由班级记录销假时间。假满仍不能上课或参加实习、军训等活动,应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六)学生不经请假或请假而未获准者随意离校,或假满不按时销假以及延长假期不办续假手续的均按旷课处理。

(七)学生请假审批权限

请假学生必须办完请假手续方能离校。学生在校请假2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超过2天在一周以内,由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请假超过一周在2周以内,由学生处领导审批;请假超过2周的需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学生实习、军训、劳动期间,在校内请假应当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然后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在校外的由带队老师审批。

(八)请假程序

需请假的学生到系部领取《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按照要求进行填写,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到系部和学生处进行登记备案,假条放班级班长处以便接受检查。如不到系部和学生处备案登记,一经查出,按旷课处理。

本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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