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学生个人考核标准发布时间:2015-08-11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学生个人考核标准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个人百分制考核标准及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在校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按照“公开、公正、合理、可行”的原则,客观地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个人百分考核内容和方法

学生个人百分制考核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以学生个人百分制形式分解成具体指标,实行个人百分制记分的一种考核办法。思想品德分值占20%,学业成绩分值占70%,文体表现分值占10%。其百分计算公式为:思想品德分值+学业成绩分值+文体表现分值≤100分。

学期学生个人百分制排序名次,按学期个人百分制考核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学年学生个人百分制排序名次,按本学年两个学期个人百分制考核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毕业生个人百分制排序名次,按三学年个人百分制考核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第三条 学生个人百分制考核标准

(一)思想品德分值标准

1.思想品德分值≤20分。包括基础分、奖分、扣分;

2.基础分占思想品德分值的60%,按60分计算;

3.奖分标准:

①本学期获省级、市级、学院、系(部)级、班级表彰的个人分别奖12分、10分、8分、6分、3分(同一项表彰不重复奖分,只取最高分);

②被评为模范宿舍的,每次宿舍长奖2分,其他成员奖1.5分;

③被学院评为优秀团体(主要指学生社团)的,其主要负责人奖4分,其他成员奖3分。

④院学生会和自律委员会主席奖5分,副主席奖4分,部长(含副部长)奖3分,成员奖2分。系学生会主席奖4分,副主席奖3分,部长(含副部长)奖2分,成员奖1分,班干部奖2分。

4.扣分标准:

①受到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者分别扣5分、10分、15分、20分、40分;

②旷课每学时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③学院、系(部)、班级活动(包括开会、劳动等)缺勤一次扣2分;

④受通报批评的学生宿舍,责任人扣2分,其他成员扣1分。

注:若思想品德考核分班级第一名超过100分时,则班级所有同学思想品德考核分应乘以系数KK=100/第一名思想品德考核分)×20%,即为思想品德分值。

(二)学业成绩分值标准

1.学业成绩分值≤70分。包括基础分、奖分、扣分;

2.基础分按该生本学期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计算。若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时,则相应转换为95分、85分、75分、65分、55分。

上一条:系部考核办法 下一条:学生请假制度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运城校区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安邑庙风西路34号
太原胜利桥校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北环街2号
太原小店校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马练营路345号
关注我们水院官方微信